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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零距离”
——澧县法院甘溪法庭巡回审判工作纪实
作者:卢荣 刘扬   发布时间:2014-06-19 16:49:47


    今年以来,湖南澧县人民法院甘溪法庭紧紧围绕“为民、便民、利民”这一宗旨,把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关注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党员带头赢赞誉

    “我们是法院干警,也是共产党员,是人民公仆,只有人民对我们满意,才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甘溪法庭干警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春节伊始,本该与爱人度新婚蜜月的彭杰,却在开庭。考虑到案件当事人都是外出务工农民,为了方便他们,彭杰毅然放弃了休婚假。刘庆华庭长几次劝他,“去陪妻子吧,案子有我们呢。”他却说:“这个案子我最熟悉,把案子办结了,我的心才踏实。”

    搭建平台效果好

    甘溪地处山区,地广人稀,离中心城区有70多公里路程。甘溪法庭积极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在辖区七个乡镇安排巡回审判联络员、设置法制宣传点,向村民发放便民卡2000余份,利用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答疑、息诉息访,全年接访立案200余人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高达84%。

    2014年4月15日,甘溪法庭在甘溪滩镇岩门村被告杨某家中审理了一起跨省离婚纠纷案件。在查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及分居多时的事实后,审判员刘庆华通过电话与被告耐心交流,终于使被告的抵触情绪缓和,同意离婚,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假日法庭更便民

    甘溪法庭的法官们经常利用节假日、午休时间开庭。当地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法官们就利用节假日、农民工返乡等时间,就地开庭调解、化解矛盾,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4月5日清明节假日,甘溪法庭三位年轻的法官,正在为一起因抚养费引发的纠纷而忙碌。原告任某某(女,湖北人)与被告皮某某(男,湖南澧县人),务工期间同居,生育子女后却发现男方已有家室,遂起诉至法院。刘庆华法官,考虑到原告路途遥远,平时需要工作,于是就将这起案件安排在了清明节这一特殊的日子。

    审判教育三结合

    甘溪法庭积极落实“巡回审判月”活动,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选取离婚纠纷、抚养赡养、邻里关系、土地纠纷等八类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进了农家地头,将课堂办进了社区学校。

    今年,甘溪法庭开展巡回审判20余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和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将法庭与课堂结合,庭审与监督结合,审判与教育结合,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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