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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法院“一听二问三诊”化解信访矛盾
发布时间:2014-06-23 13:10:55


    本网讯(晏勇强)  信访矛盾历来是法院工作中的难解之题,然而中医的“望、闻、问、切”治病救人之道与信访化解工作有许多相通之处,上高法院在化解信访矛盾工作中借用“一听二问三诊”这一方法取得了较好成效。

    耐心听诊。多听,兼听则明,多听听信访人的声音,寻找他们的心结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诉求。有一件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是70多岁的一位老人,老人的儿子两年前死了,凶手一个被枪毙,一个还在狱中,民事赔偿分文未拿,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方式找了很多线索,还是无法帮助老人执行到一些赔偿。老人情绪很不稳定,讲起儿子的惨案不停地流眼泪,总讲起许多儿子生前的事,不耐烦的接访人或许会打断祥林嫂似得哭诉,但老人其实就是想要倾诉,想要从法院得到些安慰。我们能做的是多听,寓情于理,情法融合,引导她更好地思考问题,并且通过正当程序帮助她。

    仔细问诊。多问,对接访时碰到的疑问提出来,把信访人叙述的事情连贯起来,找出信访的诉求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有许多人在日常中对于信访人的态度经常是,我们能解答的就解答,解答不了的就做记录再汇报。很少关注事情本身是怎么回事,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多问可以帮助接访人更好还原事情的原貌,找到问题的症结和当事人的诉求。另外我们为了解决一些疑难信访案件可以主动走出去,上门问诊,化被动为主动,搜集更多案件材料,更清楚地了解信访人情况。

    对症下药。对较为简单的信访矛盾纠纷,尽量在当事人第一次上访时解决问题。对一些信访骨头案应采取联动措施协调解决,联合政府在工商、经贸、劳资等各部门协调帮助下,拿出措施,解决问题。信访化解工作,与中医的“一人一方”相似,离不开“一案一策“的化解方案,因案制宜,有的放矢,化解矛盾。如接待群体性信访人,处理不当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因此在处理上不宜激化矛盾。

    在化解信访矛盾的工作中,上高法院不仅仅是经常研究并找出信访过程中化解矛盾的方法,更主张从源头治理,防患未然,减少错案。对有可能发生信访问题的案件定期排查,及时地处理和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 何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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