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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通报涉毒案件审理情况
作者:张国强 晋晓兵   发布时间:2014-06-25 16:03:10


    时值第2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过去一年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大连中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37件,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分子414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39人;审结二审毒品犯罪案件94件,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分子13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9人,重刑率达到55.8%。

  从审理情况来看,毒品犯罪案件在数量上呈逐年上升态势,涉案人数大幅增加,其中女性及青少年罪犯出现较大增长,低龄化倾向明显;涉案毒品数量不断增大,毒品纯度越来越高,少则一公斤多则十几公斤的案件屡见不鲜;毒品贩卖采用人货分离、混杂邮寄等高度隐秘方式进行,甚至利用怀孕或哺乳期妇女等特殊群体运输毒品。

  值得一提的是,在涉毒案件中,毒品共同犯罪所占比例偏高,呈现出团伙化、家族化、涉枪等暴力化趋势。团伙犯罪一个案件往往涉及七八名被告人,家族犯罪中父子犯罪、夫妻犯罪、兄弟姊妹犯罪层出不穷。

  据初步统计,2013年至今,涉毒案件中共同犯罪108件,被告人数达到410人;毒品犯罪中涉枪案件10件,其中涉案人数17人、枪支22支,所占比例达到6.62%。

  据大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曹洪涛介绍,由于大连市所处地理位置等种种原因,毒品犯罪案件上升趋势明显,已成为三大高发型严重刑事犯罪之一。

  面对严峻形势,大连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坚持对严重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将毒枭、职业毒犯、主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以及作案次数多、贩毒数量大、向多人贩毒、诱使多人吸毒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在审理毒品案件过程中,大连中院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既注重实体公正,也确保程序公正,特别是对于死刑案件,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做到经得起历史检验。在对被告人量刑时,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以分化瓦解犯罪,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作用。

  “比如,在我院审理的被告人黄某、曾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中,二人共同贩卖、运输冰毒2310克,系共同犯罪,其中黄某负责联系货源,多次向外贩卖,系主犯,曾某受黄某指使运送毒品,系从犯,综上考虑,我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死刑,判处被告人曾某无期徒刑。”曹洪涛解释说。

  此外,市中院还注重发挥公开庭的示范作用,既教育涉毒的犯罪人员,预防重新犯罪,又以案说法引导群众认识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工作之余,他们还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禁毒宣传进学校、社区、村屯,使群众普遍形成恐毒、避毒心理,提高抗毒、防毒能力,增强恨毒、除毒觉悟,从而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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