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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院通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作者:蒋佳伽 韦磊 发布时间:2014-06-26 14:35:18
6月25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注重感化、教育挽救,并对诉讼终结后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后续帮教、跟踪回访。预防再犯罪效果明显,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帮教回访1175次,回访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 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王霞介绍: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广东省提请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分别12176和12536人。同期办理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数据显示:起诉712件909人、起诉646件807人、判决541件666人,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成上升趋势。 据相关统计数字显示,广东省外来未成年人和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双重叠加,珠三角地区涉罪未成年人很大一部分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非广东省户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约占全省的39%,东莞市比例最高,达到约78%;粤东西北地区因父母外出务工留守子女犯罪则呈多发态势,粤东四市本地户籍约占66%,而粤西三市则高达约92%。其中,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四市即占全省此类案件人数的49%。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以暴力型和侵财型犯罪为主,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多为初犯、偶犯,累犯和有前科的人数不多,所以主观恶性大多较轻,可改造空间较大。”王霞说。 据悉,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为有效减少羁押措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造成的负面影响,落实“少捕”刑事政策,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373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为17.39%。 将司法关爱进行到底,广东检察机关为司法关爱组建“专业队”,各级检察机关相继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构或专门办案组。其中,独立编制机构13个,在公诉部门内设未检办9个,在公诉部门内设专门办案组67个。全省共有未检工作人员319人,其中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19人,基本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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