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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案件集中公开审查
作者:彭少辉 发布时间:2014-06-30 14:03:49
)“请书记员核对犯罪嫌疑人夏某盗窃案不起诉听证审查到场人员情况……”日前,上海松江检察院对夏某盗窃案和朱某妨害公务案两起拟不起诉案件集中公开审查。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夏某于去年11月3日在松江环城路421号停车场处,见被害人王某车窗未关,遂窃走副驾驶座上皮包一只,内有现金9000余元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而夏某有智力残疾,经精神鉴定,其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行为能力,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在近亲属帮助下退赔赃物,已得到被害人谅解。根据相关法律,拟对夏某不起诉。 针对此案,该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了侦查人员、被害人、代理人、辩护律师和社区群众等参加。两起案件的公开听证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公诉部门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依照事实听证、法律适用听证的顺序完成了上述听证流程,并充分听取了相关各方意见,在此期间,书记员全程详实记录。 “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集中公开审查,是集民心民智,践行群众路线,深化检务公开的又一项重要举措。”该院公诉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样既体现了司法的公开透明,又提高了办案效率,还保障了诉讼参与人对案件处理的知情权、辩护权。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公开听证,是对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权司法化进行的有益探索,已纳入该院常规办案工作。自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积极应对新机遇新挑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院积极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积极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同时深化“轻案快办”机制,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向有关部门同步寄送《审前调查表》,实行案件集中移送,随案制发《派员出席法庭通知书》,已办结各类轻微刑事案件228件,达到了20.2%,平均办案周期4.6天,提高了诉讼效益和办案质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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