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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检察院完善机制跟踪监督"另案处理"人员
作者:陈雪光 发布时间:2014-06-30 14:37:25
今年以来,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针对刑事案件中“另案处理”的情形,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对此类案件的监督力度,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该院组织办案干警特别是侦监、公诉部门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据《指导意见》明确界定的五种适用“另案处理”的情形,重点对导致该案件被告人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的、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的原因进行分析,看其是否确实使一并处理存在法律上或实际上的困难和问题,防止由于“另案处理”的违法或不当适用对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 为重点加强对“另案处理”人员的跟踪监督,防止执法不公、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具体操作中,该院建立了侦监、公诉、监所部门内部衔接机制,即侦监部门牵头建立“另案处理”人员台帐,实行跟踪监督,随时掌握这类人员的处理情况,并定期向公诉部门通报另案处理人员信息及跟踪监督情况。公诉部门在受理和审查案件时与侦监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一旦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侦监部门。监所部门则根据人员关押、释放情况进行汇总,突出对另案处理人员的监督,及时向侦监、公诉部门提供信息。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侦监部门对“另案处理”监督立案3件5人,监督撤案2件4人,纠正违法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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