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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破特大运输贩卖蟒蛇案
作者:台建林 刘建国 发布时间:2014-07-02 09:27:43
陕西省商洛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特大运输贩卖蟒蛇案,查获蟒蛇、大王蛇共76条,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21条,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6月17日,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和山阳县林业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外地人带着蟒蛇在山阳县城一街头卖药。 民警立即着便装上街巡查,在山阳县城丰阳广场、簸箕河市场等处,看到有三四个外地男子在推销某某神油和跌打药等,并宣称药品里有蟒蛇成分。摊位跟前分别摆放着大塑料桶,桶里用酒泡着大量蟒蛇。 办案民警以消费者身份购买跌打药时,摊贩一再保证药品里绝对有蟒蛇成分。取得充分证据后,民警立即查处了这一非法摊点。据商洛森林警方介绍,被查获的7名犯罪嫌疑人均来自安徽,现场缴获各类蟒蛇76条(已死),各类跌打药300多盒,涉案车辆两辆。 经初审,犯罪嫌疑人韩某是安徽人,2013年,韩某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在广东非法收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蟒蛇、眼镜王蛇、眼镜蛇和环蛇、王锦蛇等蛇类野生动物76条,浸泡在白酒中分装进8个塑料桶,纠集本县村民袁某、吴某、夏某和蒋某(在逃)等7人,先后流窜湖北、湖南、广西等地摆地摊卖苗藏神油、筋骨疼痛贴等膏药,并将浸泡在白酒中的蛇类野生动物摆在地毯上,吸引群众眼球以便招揽顾客。 今年6月13日,韩某带领袁A、袁B将装在3个塑料桶中的30余条蟒蛇、大王蛇等野生动物,乘坐长途客车由湖北省通城县非法运输到商洛市山阳县城摆摊出售膏药。 6月16日,韩某又通知同伙夏某、吴某等人,分两批驾驶两辆微型面包车,将剩余装在5只塑料桶中的40余条蟒蛇、大王蛇等,由湖北省通城县非法运输到山阳县。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韩某等7人未经国家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运输证,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蟒蛇,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1款之规定,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特别严重。 6月18日,经商洛市森林公安局批准,警方将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蒋某上网追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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