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四川绵阳两级法院开展设立医事法庭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02 15:40:31
本网讯(严明 王成龙)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医事法庭推进会议,确定全市两级法院将在2014年底全面成立医事法庭。其中,绵阳中院、涪城区法院、游仙区法院三个法院将率先展开设立医事法庭的试点工作。 近年来,医疗纠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11年至2013年,绵阳市各基层法院受理的的涉医纠纷案件就达374件。此外,还有很多医疗纠纷案件没有走司法程序,而是出现了愈演愈烈的暴力伤医事件。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医暴力犯罪行为,根据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并结合绵阳两级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现状,按照上下联动、先期试行、择机推广的原则,全市将在绵阳中院、涪城区法院、游仙区法院三个法院展开设立医事法庭试点工作。 绵阳中院将医事法庭暂时设置在民事审判第一庭,由5名审判长专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涪城区法院已落实业务素质较高的资深法官专门审理该类型案件;游仙区法院已制定了《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相关规定(试行)》等专门规范性文件,对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案受理、当事人、举证责任、医疗鉴定、赔偿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并由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担任该类案件的审判长,由民庭庭长、审监庭庭长担任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据悉,各试点法庭还将加强与市卫生局的沟通和联系,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专家组成医疗纠纷案件专家顾问团,并积极尝试将医疗专家纳入人民陪审员。待试点经验成熟后,将逐步向全市法院推广,并于2014年底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成立医事法庭。 责任编辑:
刘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