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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司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作者:余丽萍 发布时间:2014-07-02 14:35:42
如来,是一个佛教用语,该词的起源约是“乘如实之道而来成正觉”。“如”在佛经中称真如,就是绝对真理,如来,是说佛是掌握着绝对真理来到世上说以普渡众生的圣者。“如来”是佛的一种称呼。 卿,在百度里的解释是这样的:1、古代高级官名:三公九卿。卿相。 2、古代对人敬称,如称荀子为“荀卿”。3、自中国唐代开始,君主称臣民。4、古代上级称下级、长辈称晚辈。5、古代夫妻互称:卿卿。卿卿我我(形容男女间非常亲昵)。6、姓。一般而言,现在还有人会用到 “卿”字的,大抵是第二种或第五、六种意思罢。 “不负如来不负卿”,这句话来源于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诗:“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意思是曾担心自己多情会损害在佛学上的修行,真正一头钻进佛学里面,又怕辜负身边美丽的姑娘。世间有没有什么好的两全的办法,让年轻的诗人能既不背叛自己的信仰,又不辜负 “你”的爱意。 看着这句话,我常常会联想到我们法官这个职业。我们办业务的法官,经常会接触到当事人,或者他们的亲属。看着他们的脸,他们的各种情绪流露:或真诚、或狡黠;听着他们的话:或因我们努力成全而发出的感激之词,或因目标达成无望而撂下的狠话。我会走神(请原谅我一时恍惚吧):在他们普通老百姓眼里,我们法官是什么?他们因各种原因,正和我们打着交道,他们是以一种什么心态面对我们?会不会有老百姓觉得我们是如来般的人物——类似其门下弟子?(请原谅我对法官该职业如此高看)?——掌握着中国的法律来到他们中间,面对他们的无措,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帮他们释疑解惑,并解决他们自身无法解决的事情;我们说出去的话,有时还可以切实指引他们今后一段时间行动的方向,甚至还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将来(好的影响类似本不信佛的人通过接触就皈依佛门了,不好的影响这里暂且就不提了)。 卿,我认为在这种情形下可以这样称呼百姓,并且是对他们的敬称。见第二段第二种意思。 有时我想,作为“如来”的门下忠诚弟子,我们法官是否可以如同佛教盛行时期的高僧一样,为我们的“如来”争取来更多的“教众”?赢得百姓更多的认可?如何才能真正的“不负如来不负卿”? 其实法官们有时候确实比较难于不负如来不负卿。法律属意识形态的东西,它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这就决定了法律有时候与我们的世俗有一定的距离。当法律与世俗观念一致时,不负如来不负卿很容易,我们依法办案即是顺应民情,百姓非常支持;但若是有了一定距离时,我们作为法律的“弟子”该怎么办呢? 大乘佛教说,佛法光大,可使一切众生皆得平等,相视如父如母如兄如弟。这个“众生平等”在当时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是如何赢得民心,我们完全可以在心中想像,正是如此,佛教才能在中国广泛流传,并至今仍生生不息。而且佛教初始传入我国时,经常举办辩论、讲经,譬如鸠摩罗什、譬如玄奘他们的讲经活动,在当时都是受统治阶层支持、满城百姓载歌载舞的盛事。通过这些活动,不仅让百姓认识佛教,而且通过不同层次的辩论、讲经,让很多高僧们的哲学思想也深入百姓心中,作用一如西方的文艺复兴。辩论及其反复讨论、不断深入对百姓的意识形态形成的重要性(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也可以对照种种讨论在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所起的重要作用。佛法旨义正是通过这种种宗教活动,让百姓参与其中,并不断完善教义,又推动佛教走得更远。 而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相较于如来的纯精神层面的众生平等,我们还有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来保证平等权得以真正实现。因此,我们只要再走一步就行了,这一步就是:让法律变成精神层面的信仰——让百姓(卿)与法律(如来)站在一起——过了这一步,有国家机器保障的信仰,那是任何人都无法质疑的。即使法律与现实有一小段段的距离,在信仰的光芒下,那也不成问题(其实在很多西方发达国家,这已成为现实,现实与法律之间的距离,没有人会因此质疑法官不对,譬如美国辛普森杀妻案)。这种情况下,我们法官只要是个称职的法官,则定当是不负如来不负卿。当然,这一步说的容易,但要做的有很多,譬如,举行庭审观摩,邀请人大、政协、社区的人前来旁听案件庭审,让老百姓了解打官司的过程,通过法庭陈述及辩论,让他们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又譬如巡回审判、进社区调解,更是如同得道高僧们到百姓院中坐堂讲经一般的效果。当然,我们法律还可以深入田间地头,涉及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逐步提高百姓的法律意识及法律水平;同时,这个意识及水平的提高,又会对我们法官办案起到监督及促进作用。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推动法律不断完善,并最终成为百姓的信仰。 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们因个体差异,可能经历的过程及达到的结果也不尽相同,但常怀慈悲、心地善良更容易不负如来不负卿。慈悲一词亦出自佛家,慈爱众生并给与快乐(与乐),称为慈;同感其苦,怜悯众生,并拔除其苦(拔苦),称为悲;二者合称为慈悲。亦谓给诸有情快乐与快乐之因,并将彼等从苦难与苦难之因中拔救出来,亦泛指慈爱与怜悯。其实我们一直在做的就是慈悲,我们调解让夫妻和好、让剑张驽拔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就是慈爱众生并给与快乐;我们定纷止争,就是拔除其苦。因为慈悲,所以懂得,才会想到换位思考,才会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才会想要给与快乐,才会想拔除其苦。所以,我们法官从事审判业务必定要有慈悲、善良之心,有了慈悲、善良之心,冷冷的法律就有了人间的温情,才可能不负如来不负卿。 (作者单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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