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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例远程控制操作转帐电信诈骗案告破
作者:刘志月 杨槐柳   发布时间:2014-07-10 13:39:31


    今年5月上旬,湖北省武汉市一家企业财务高管中招电信诈骗,骗子远程控制其电脑,通过网银转走其公司帐户上1700万元。接警后,武汉警方取证排查发现诈骗窝点藏匿在柬埔寨,并于7月3日将藏匿于柬埔寨3个地区的5个窝点捣毁,抓获陈某等80名犯罪嫌疑人(1名越南人,79名中国人,其中台湾人48名、大陆人31名)。

  7月9日下午,31名大陆籍涉案人员被押解回汉。

  武汉警方透露了侦破该市首例远程控制操作转帐电信诈骗案的详情。

  办公电脑黑屏网银转走1700万

  5月6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来了一位满面愁容的中年人。

  报警人刘某是一家企业的财务高管。他报警称,5月3日13时许,他在办公室接到一个座机电话——

  “我是邮政的,你有一张北京招商银行的信用卡已透支8655元,两天内必须还清,否则将冻结你的个人资金帐户。”话筒里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

  刘某称,没有办过这样的卡,更没有透支,并问对方如何才能证明自己。

  对方告诉刘某,可拨打朝阳公安局电话88953400,再拨110—114查询。

  刘某用手机一拨,果然有个叫“陈长青”的干警接听并答复,称他涉嫌王国兴贩毒洗钱案,公安机关没法解决,只有检察官可以帮他。

  当天下午,惶恐不安的刘某又接到一个显示为1085953400的来电,对方自称是朝阳区检察院负责办理王国兴贩毒案的检察官陈凯,说在王国兴家里搜到200张信用卡,有张刘某的卡且卡上有158万元。

  “检察官”还让刘某登录一个网址。在网页上,刘某看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界面,只要点击右上方的国徽就会出现刘某的身份证图案,下面有说明,刘某涉嫌王国兴贩毒案。

  刘某信以为真,心里更加害怕,要求“检察官”弄清情况。“检察官”便询问了他的家庭情况、个人情况、工作单位和职务,并要求他保密。

  到5月4日,“检察官”先后4次电话找刘某,让其拿到会计和出纳的授权U盾、提交U盾及密码。一心想“洗脱罪名”的刘某按“检察官”所说的步骤拿到U盾,在单位专用电脑上插好,并输入密码,电脑突然黑屏了。

  “检察官”称,这是在检查帐户,并让刘某连续按U盾上的OK键,之后还要求刘某提供U盾密码。

  一直折腾到5月4日0点,“检察官”才说检查完毕,并再次要求刘某保密。

  5月5日,刘某越想越觉得蹊跷,主动向公司领导报告了情况,公司领导提醒他可能受骗了。他赶到附近银行查看,果然公司帐户上有1700万元在4日深夜至5日凌晨,分17次、每次100万元划拨到其他帐户去了。

  远程控制软件插件操控网银转帐

  武汉警方透露,这是该市警方目前接到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笔电信诈骗案,也是该市首例远程控制操作转帐的电信诈骗案。

  案发后,武汉警方组成刑侦、技侦、网安、治安支队、武昌分局等单位参加的“5·7”专案组,实行挂牌督办。

  5月9日,专案组派员赴京查询涉案资金流向,结果显示,这笔巨款已被涉及8家金融机构的16个一级帐户、167个二级帐户转款329次后全部在台湾提现。

  专案组还通过多方提供的线索锁定本案的诈骗话务组IP地址,查明其服务器位于柬埔寨金边附近。通过对涉案的虚假“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开展调查分析,发现这起案件是通过远程操控转帐,这种作案方式在武汉首次出现。

  究竟犯罪分子何时实施了远程操作?办案人员介绍,刘某在办公室插上U盾、提供密码之后,电脑上出现的黑屏正是作案者在远程控制其电脑。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种控制是通过一个插件实现的。作案者要求刘某查看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主页上一个名为“网络安全监控”的软件,正是这个远程控制软件插件。案发当日,刘某因被犯罪嫌疑人诱骗,下载了该插件。

  犯罪分子到底在哪里实施远程操控呢?网安部门的分析显示,作案者实现远程操控所使用的服务器在境外。

  有专门取款公司负责提现

  6月初,公安部正式批准武汉警方组成赴柬工作组,前往柬埔寨办理“5·7”专案。

  6月9日下午,专案组成员到达柬埔寨开展工作。经过10多天努力,专案组终于锁定与金边相邻查阿地区的一处废弃厂房。该窝点地理位置空旷,从公路拐进去需走500米左右土路,院内有房屋的一侧用蓝色铁网围成内部空间,大门外装有监控探头。

  通过深入排查,警方又摸出与3号公路边废弃厂房窝点相关的金边89-7号别墅、240-7号别墅、566-24号公寓楼、暹粒地区吴哥步行街附近别墅等4个嫌疑窝点。

  7月3日14时许,中柬双方400多名警力,分成5组同时对5个窝点展开出击,将81名嫌疑人一网打尽,收缴了大量作案用电信设备。

  在审查厂房窝点嫌疑人时,工作组发现台湾人陈某是实施“5·7”特大诈骗案团伙的主要成员。

  在长达数小时审查中,陈某如实交代了今年5月3日至8日,该团伙成功诈骗1700万元的作案事实。因为案值巨大,他非常清楚地记得受害人姓名,作案时该团伙通过远程操控电脑实施转帐,其所交代情况与受害人报警的陈述完全吻合。

  据陈某交代,在让受害人打开网银、插上U盾,该团伙远程控制受害人电脑过程中,先后使用网银转帐1700万至“车手”公司(即取款公司)帐户,最后由“车手”公司层层转帐;当天,“车手”公司与话务组一直通过SKYPE软件保持实时联系,每次转帐成功当即反馈信息,共转款17次1700万元。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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