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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药商勾结药企虚开发票
作者:蔡岩红 发布时间:2014-07-10 14:21:23
税务总局7月9日通报了河南、江苏、浙江、新疆四起税收违法案件。其中2起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1起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起为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逃税案。 河南省洛阳市国税局和公安机关根据洛阳市纪检部门移交的线索,对河南益康药业有限公司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经查发现,白某等人在分别给4家医院供药中,因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找到益康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世国,商定以该公司名义进入河南省药品经营统一采购平台供应药品,同时由该公司开具销售发票。吴世国为牟利,在与4家医院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指使公司职员王某为白某等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806份,金额6650.83万元。目前,益康药业被判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00万元;吴世国、王某获有期徒刑。 江苏安谦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6份,虚开金额1127万元,并编造虚假出口海运提单骗取出口退税。涉案实际控制人及中间人等5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并已移送起诉。 浙江之润科技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在没有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深圳的进出口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09份,涉及金额1.11亿元、税额1898万元,并骗取出口退税。该案主犯高壮波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2名从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8年。 新疆巴州诚熙石油物资公司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在没有发生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制造货物和资金往来假象,以向“中间人”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外省市72家化工经销企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227份,抵扣税款2485万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将该公司抵扣税款全部追缴入库,并处罚款1262万元,加收滞纳金1370万元,相关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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