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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中院完善执行措施执结标的逾亿元
发布时间:2014-07-10 09:16:15


    本网讯(谢辉)  今年以来,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着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截至目前,该院新收执行案件98件,结案68件,共计执结标的1.0211亿余元,实际执结46件,执结率67.6%,标的到位率75.3%。

    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实行四项分离制度,即执行命令权与实施权分离、执行案件与执行款项分离、评估拍卖与执行分离、中止执行案件、和解案件卷宗与承办人分离。通过实施“四项分离”,有7案件顺利执结。

    该院建立了遏制反规避执行机制,加强与工行、建行等信贷部门合作配合,对拒不执行者的信息进行曝光,形成执行合力,使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执行人员的查封、查询、转账、冻结、划拨等工作。

    该院对新收的执行案件,实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对裁定终止执行、暂缓执行的案件逐案排查,对排查出的案件实行“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确保在审限在顺利执结。

    该院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邀请新闻媒体对个案执行进行跟踪报道,以点带面,扩大影响,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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