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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无小事
作者:朱小燕 发布时间:2014-07-11 09:54:56
7月9日中午离下班还有10分钟,大厅来了一位急匆匆的女子,说要起诉离婚。诉状的被告地址是横县那阳镇,按照我院的院部与法庭管辖的规定,该案应属于百合法庭管辖。于是我告诉她这个案件应该是在百合法庭管辖。谁料她马上说:“刚才我打电话你们又说可以来院部立案,现在你们却说要到百合,你们机关单位就是这样推来推去的吗?”我一听她这样说,连忙问她是打的哪个电话,因为我们大厅电话刚好坏了打不进。根据她提供的号码,原来是安检大厅的电话。于是我跟她解释,安检大厅是法警接的电话,他们可能不了解立案的流程。当事人不依不饶地说:“我不管,反正是你们的工作失误,我要投诉你们!”见此,我放弃说服让她到法庭去起诉的想法,若她材料齐全就先接收她的起诉材料。谁知我认真看诉状后,发现有好几处书写错误,要求她提供相关证据,她只拿出身份证原件,其他证据均没有。于是我告知她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书写正确的诉状一式两份,复印身份证、结婚证,有小孩的,还要复印小孩的出生证明或户口信息,如果有共同财产或共同债权债务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提供一式两份,并带上原件核对。 听我说完这些,她觉得自己材料没准备好,便不再大声嚷嚷,主动提出待准备好材料就去百合法庭起诉。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已过下班时间,她临走前,我还告诉她,附近哪里有吃饭的地方、哪里有文印店,下次去法庭可以在哪里乘坐什么汽车到达。最后她怀着感激之情离开了。 虽然当事人离开了,但是她的事情还未了结。这位当事人一开始不满意的起因是我院的前后两次答复不一致。为了了解这个情况,我趁中午在饭堂吃饭的时间跟法警们交流,才发现原来他们都不知道我院的四个法庭究竟分别管辖哪些乡镇,也没人告诉过他们。他们在安检大厅有时也会被问到,有时假日值班也被问到。至此,我才意识到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到位。其实,我院于去年已重新调整各法庭的管辖乡镇范围,同时行政案件亦集中至宾阳县法院管辖,但这些情况,我们并没有特别跟法警大队说明,因为没有考虑到他们安检值班也会有群众咨询。于是,当天下午我就将这些具体的规定发送给法警大队内勤,让其统一转达,以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践行司法为民,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体现在与当事人接触的一言一行中。有时因为某些原因让当事人误解,我们要耐心向当事人解释,要思考造成误解的原因是什么,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就像我上文提到的,当事人因为我院前后两次答复不一致而不满意,在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后,再将相关规定跟法警沟通就可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这些看似细微的事情,但“勿以善小而不为”,司法为民无小事,平时要多想着如何把工作做好,这样群众满意度就会自然而然地提高了。 (作者单位:广西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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