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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冒充“李逵” 762套盗版茶具被强制销毁
发布时间:2014-07-15 10:31:28
本网讯(邓瑞珊 郑敏山) 7月9日下午4:00整,762套6000多件侵权茶具产品在德化县后山洋垃圾场被碾成碎片,并被当场填埋。 2006年8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李甲栈独立创作完成了茶具作品《年年有余》,并于2010年12月29日在福建省版权局登记版权。2007年5月11日,李甲栈将其所有的《年年有余》茶具作品著作权许可德化县华达陶瓷有限公司使用,使用期限7年,许可费用每年10万元人民币。 2013年初,李甲栈发现德化某陶瓷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仿制、生产、销售与其《年年有余》作品相似的茶具产品,遂向德化县法院提起诉讼。 德化法院审理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李甲栈享有著作权的《年年有余》茶具产品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并无差别,产品形状与图案设计基本相同,被告德化某陶瓷公司未经许可,仿制生产、销售与原告美术作品相似的产品,已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遂判决被告德化某陶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0000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德化某陶瓷公司拒不履行义务,原告华达公司、李甲栈于2014年3月17日向德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赔偿经济损失数额减为50000元,并在《德化报》和《德化网》公开刊登道歉声明,同时,配合法院销毁侵权产品。 据悉,上半年,德化法院已受理陶瓷产业版权纠纷30件,为当事人挽回侵权损失480多万元,并联合该县文体新局、工商局、科技局构建了诉调对接机制。下半年,德化法院将以证据保全环节为重点,建立涵盖立案、开庭、调解全过程的司法保护快速反应机制和集司法预警、司法指引、司法咨询、司法公开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切实提升辖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软环境。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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