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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点女工利用打扫卫生工作多次盗窃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4-07-17 09:36:08


    本网讯(黄文 周虹)  一女子被多户雇为钟点工从事打扫卫生,在工作期间,因雇主均外出上班,女子便生贪念,先后三次实施盗窃,先后盗得铂金钻石戒指一枚、500元面额的购物卡一张、价值人民币300元的6张50元面额的纪念钞。近日,被告人魏业兰被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魏业兰自2002年开始从事家政服务工作。2007年的一天,被告人魏业兰在帅小妹家打扫卫生时,在卧室发现一枚铂金钻戒,在打扫完卫生后被告人魏业兰将该枚戒指从帅小妹家盗走。两天后,帅小妹发现钻戒不见遂询问被告人魏业兰,被告人魏业兰将被盗钻戒返还给了帅小妹。经鉴定:被盗金克拉牌铂金钻戒价值人民币3600元。

    2008年的一天,被告人魏业兰在帅小妹家打扫卫生时,将帅小妹家柜子上一张面额为500元的购物卡盗走,当晚被告人魏业兰持该卡至超市购物消费,一星期后悄悄将已消费了部分金额的该购物卡放回了帅小妹家。

    2012年7月左右的一天,被告人魏业兰在张表香家打扫卫生时,发现一个红色的盒子,盒子内装有6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的50元面额纪念钞及一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农民运动会纪念币。被告人魏业兰在打扫完卫生后将该红色的盒子带回藏匿于自己家中。

    案发后,侦查机关在被告人魏业兰位于淮海路的家中扣押了上述物品。经鉴定,被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的6张50元面额纪念钞价值人民币3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业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为他人打扫卫生的便利条件,多次秘密窃取雇主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4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魏业兰对起诉书指控的第一起盗窃提出,其只是替帅小妹保管涉案钻戒,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的辩解意见。经查,被告人魏业兰在打扫完卫生后秘密将涉案钻戒带离雇主帅小妹家,事发两天后,在帅小妹打电话向其询问时才被动将钻戒予以返还,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明显,上述事实有被告人魏业兰的供述与被害人帅小妹的陈述相印证,对被告人魏业兰提出的上述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被告人魏业兰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起诉书指控的第二起、第三起犯罪,可在此范围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魏业兰多次实施盗窃,可相应增加刑罚量。被告人魏业兰作案后退回了部分赃款赃物,可相应减少刑罚量。

    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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