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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撞上横穿公路者致其死亡后及时报警
发布时间:2014-07-22 16:36:45
男子驾车撞上横穿公路者致其死亡后及时报警 2013年11月26日19时39分,在S103线新野县城郊乡李湖村李湖加油站北30米公路处,被告人王建恒驾驶豫RB9221轻型厢式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与由西向东横过公路的被害人陈光兴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陈光兴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建恒及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经鉴定,陈光兴系交通事故造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交警部门责任事故认定,被告人王建恒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陈光兴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源:
新野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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