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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上门”化干戈
——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法院石门法庭法官程汉侧记
作者:周远松   发布时间:2014-07-24 13:29:09


    直击:院坝里的审判与调解

    高山林立,道路崎岖险峻。长期以来,不少村寨都处于靠“小毛路”与外连通的半封闭状态。石门法庭所辖的一镇一乡近6万人口就生活在这里。

    自2011年底,在大街人民法庭工作逾七年的程汉被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委以重任,调到新设立的石门法庭主持工作以来,虽然只有一个临时的简陋办公场所,程汉却秉承石门文化老区开拓进取的精神,有针对性地采取“送审上门”的形式,翻山越岭,走村串寨,为当地老百姓处理各类纷争,赢得了群众的良好口碑。

    小孩黄某勤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李某某三兄弟的房屋前堆放的包谷草上,引发火灾,李某某三兄弟的房屋被烧毁。因李氏兄弟中有一个残疾人,程汉决定将庭审现场安排在李某某三兄弟被烧毁的房屋院坝里。  

    中午1点20分,开庭的时间快到了,书记员林超从车上拿出审判员、书记员及原告被告座牌,一一安放在合适的位置上,一个简易的庭审现场很快就布置完成了,“院坝法庭”在亲和中不失庄严。

    1点30分,庭审准时开始。由于法庭依职权从黑土河派出所调取的询问笔录较多,质证时间相对较长,经过近两个小时,庭审才得以结束。进入当事人最后陈述阶段,程汉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对该案进行调解。

    案件的性质认定比较简单,损毁他人的财物必须赔偿,关键是如何赔偿才能让双方握手言和。程汉结合情、理、法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疏导,最终双方心悦诚服地接受了程汉提出的调解意见:由黄某某父子赔偿李某某三兄弟房屋损失12000元人民币、受损房屋由三原告自行修复。一场箭拨弩张的纷争得以化干戈为玉帛。

    “我不懂法律,但我相信党,相信人民法官!”不善言辞的李氏兄弟紧紧握住程汉的手激动得热泪盈眶。

    追踪:创新庭审模式——送审上门

    程汉清晰地记得石门法庭刚开展工作时处理的一起案件。那是一起子女抚养纠纷,因被告生了一场病后回云贵乡检角村同心组与父母居住,加上饮酒过量,身体健康状况较差,无法到庭诉讼,法庭立案后决定送审上门。

    2012年3月6日,雾大、气温低,一路泥泞。程汉带着书记员小林驱车绕道百余公里前往威宁县云贵乡检角村。一路上全是崎岖险要的山路,其中一处需蜿蜒爬上山顶,站在山下仰望,公路仿佛盘旋在云端,令人不寒而栗。汽车快到山顶时,道路相当陡峭,坐在车上根本看不见前方路面。

    近五小时,快达目的地时,吉普车陷进泥凼,只得徒步到被告家中开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再续前缘”。被告热情地倒了一杯酒为程汉和小林送行,程汉婉拒。

    “离开时,天已渐晚,车窗外寒气逼人,内心却是暖融融的。”程汉说。

工作环境的恶劣不仅没有让程汉退缩,反而鞭策他认真思考如何减少当事人跋山涉水打官司的奔波。

    程汉从创新庭审模式入手,构建了为老弱病残上门服务的工作机制,驾车穿梭于乡村之间,主动、深入地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的诉说,用耐心、真心和法律释疑来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将法律的公平正义撒向石门。

    为了提高巡回审判的效率,程汉把审判期限相近的案件汇总,梳理出哪些案件在同一条线路上,力争出一次车办几件案。工作中,程汉总是耐心地了解双方矛盾的起因、根源,寻求调解的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因案施策采取亲情融入法、冷处理法、背靠背法、角色互换法等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巧打情、理、法的组合拳,化解了一个个矛盾纠纷。

    2012年、2013年,程汉共办理案件212件,调撤率达97%。2014年1至7月,程汉已审结58起案件。两年多来,程汉采取“送审上门”方式处理案件8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现场回音:一腔赤诚构和谐

    “不管是陈年纷争,还是已撤诉的案子,甚至是乡政府也觉得棘手的矛盾,程汉从不推诿搪塞,他总是倾尽全力,把百姓冷暖与社会和谐大义一肩担起,埋头苦干,努力实践着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承诺。

    石门法庭挂牌开展工作两年多以来,就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做出了大文章,对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黑土河乡一党镇领导对程汉如此评价。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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