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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上半年贪污贿赂犯罪立案19081件
作者:张雨 发布时间:2014-07-25 13:34:22
7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有关情况。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通报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工作情况。 徐进辉介绍说,今年以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取得了新的进展。 据统计,今年1—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081件2524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9.6%和5.4%。其中,贪污贿赂五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十万元以上的大案15999件,占立案总件数的83.8%,与去年同比数量上升13.7%;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1676人(含厅局级182人),占立案人数的6.6%。 徐进辉告诉记者,从办案情况看,今年1—6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查办行贿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的工作,坚决克服“重受贿轻行贿”的倾向,在坚决查办受贿犯罪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查办行贿犯罪案件工作。1—6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行贿犯罪4397人,与去年同比上升37.6%。 二是进一步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取得新进展。高检院不但进一步加强境内追逃追赃力度,而且专门部署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和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并将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和违法所得没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健全潜逃境外人员数据库。通过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运用劝返、引渡、移民遣返、执法合作等措施,成功引渡、遣返和劝返了一批犯罪嫌疑人。今年1—6月,共抓获潜逃境内外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20名。 三是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成效明显。一方面突出办案重点,坚决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李春城、郭永祥等7名省部级干部案件,以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厅局级干部案件,取得良好的办案综合效果。 1—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4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5.1%,与去年同比上升14%;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1676人,与去年同比上升32.3%。 另一方面,继续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1—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280件15257人,与去年同比上升10.2%,涉案总金额22.9亿余元。 四是更加注重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反贪工作的生命线,严格遵守罪刑法定、程序法定、证据法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事实、法律、证据对案件依法进行认定和处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 1—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侦查终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54件14603人,与去年同比上升5.3%;提起公诉10057人,与去年同比上升9.6%。目前,法院已作出判决8110人,其中有罪判决8096人,与去年同比上升12%,有罪判决率为99.8%。 徐进辉强调,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责,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反贪办案工作健康深入发展,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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