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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法院实现“四个转变”推进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4-07-29 09:42:47


    本网讯(王海龙)  7月25日上午,河北省张家口市政法系统召开推进司法公开新闻发布会。张家口市中院院长刘福明代表全市法院就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刘福明指出,近两年来,张家口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在省市政法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今年以来,司法公开工作在一些方面取得了突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实现了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变。该院把转变观念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突破口,通过反复强调,反复教育、反复学习,对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认识逐步加深。同时,明确了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并将司法公开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做到人人有责任,主动公开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实现了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的转变。该院建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通过平台对外及时发布司法信息、公布裁判文书、直播庭审过程,实现了由内到外的根本转变。

    三是实现了由选择性公开向全面公开的转变。该院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全方位公开,让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去除法院工作的神秘色彩。从立案环节就开始公开,把立案条件、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审判流程、工作制度等相关信息,通过立案、信访大厅设置的电子触摸屏进行公开。在接下来的审判、执行等过程以及涉及案件需要听证的、需要委托鉴定的、需要变卖拍卖涉案财产的等等,也全部向社会公开,进行阳光操作。今年,该院还将减刑、假释建议书和裁定书也列入公开范围。

    四是实现了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的转变。该院开发了审判流程查询系统,将审判信息、执行信息全部输入流程系统。特别是对执行立案信息、执行程序变更信息、执行措施信息、执行财产处置信息等也都全部录入。当事人凭密码就可查询流程信息,了解案件进展状况,进而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该院还将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4月28日,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市中院牵头与市发改委、公安、土地、房产、银行、机场等十六家单位签订了“惩戒失信,构建诚信张家口”合作备忘录,共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推进社会征信建设。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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