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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从源头上预防执行信访案件产生
发布时间:2014-07-31 13:26:33


    本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全省法院执行信访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向院领导作了专题汇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排查梳理,着力化解重点信访案件。

    2014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有执行进京访案件94件,其中,新增案件60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6%;截至7月15日,经最高法院确认已化解80件,化解率85.1%,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两会”期间进京访案件11件,已办结9件。全省平均案访比为万分之十四。此外,上半年执行到省信访案件共367件次,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案访比为万分之一百零三。

    上半年执行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信访总量较大,化解率仍有待提高,重复访比例较大,信访形势还未根本扭转。省高级执行局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局要深入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参照省法院的做法,集中力量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力争信访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一是建立执行局全员抓信访的工作格局,各级法院执行局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举全局之力推进信访工作。二是抓住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有利契机,对当前存在的信访案件和有信访隐患的案件进行彻底排查,查出的重点案件、特别是进京到省访案件统一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包案,抽调骨干人员组成督导小组,逐案接谈化解。三是各中级法院要加大督导力度,坚持信访通报制度,适时召开信访案件剖析会,对重点法院、重点案件深入剖析,针对倾向性问题进行重点规范,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执行信访案件的产生。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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