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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工作的“痛与乐”
作者:吴刚 发布时间:2014-08-04 14:51:32
刚来到法院上班的时候,院里就规定县城各业务庭的民事案件传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统一安排由立案庭负责,庭长把这个任务交给我来具体办理,刚开始的时候,感觉送达工作,不就是送个传票和判决书给当事人,走走法律程序而已,应该是比较简单的事情。可是真当我接手工作之后,才发现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因为现在社会的诚信缺失,主动愿意配合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当事人是越来越少了,反而出现了一大堆案件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故意躲避、抗拒法院的送达工作,经常发生一些“猫捉老鼠”的游戏,不过送达过后,也有快乐相随。 记得有几个外地农民工起诉包工头拖欠工资的案件,因为这些农民工对包工头的情况不熟悉,立案的时候因为起诉状书写内容不完整,迟迟不能立案,几个汉子就在立案大厅门口差点哭出声来。当我得知情况后,替他们联系了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帮助他们书写好了诉状,虽然立案了,但是下一步送达传票怎么办?从他们那里了解到,被告是个包工头,可能拖欠了很多人的工程款,被告的电话故意设置了无法接通的状态。我们经过查找被告的住址,被告住址上的房屋已经出租给了他人,我们又通过走访被告的交友圈,从朋友处得知被告还是在本地,只是住在某一个宾馆里。我们送达工作组决定兵分两路:一方面要求原告抽出时间到几个宾馆去查找,另一方面我们联系被告的朋友,希望被告朋友协助我们,以谈生意为由约出被告来,但是又考虑到他朋友的处境,我们与他的朋友商量好,在他们谈完事情之后才找被告送传票,终于在被告谈完事之后回去的马路上堵住了被告的本人,要求其签收传票并填写地址确认书。后来承办法官把这个案件调解了,几个外地农民工也拿到了工资款。我听到后,感觉之前的辛苦付出也值得了。 送达工作虽然艰辛,但是看到一个个案件因为我们的送达工作促使被告方出庭应诉,能够让承办法官多一分做调解工作的可能性,那我们就感到欣慰了。尤其是在查到被告下落的过程中,通过与被告方的亲友,邻居,还有基层组织了解情况,也达到了宣传法律程序、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有多少次因为被告当事人拒收法律文书,我们送达人员苦口婆心教育引导其认识法律程序的重要性,有的甚至在送达过程中能够调解结案,还有多少次利用下班晚上的时候,到被告当事人所住的商品房去,看被告家中是否亮灯来判断是否有人居住,以便送达传票和判决书到当事人的手上。种种艰辛并没有消磨我乐于送达毅力,反而促使我对送达工作越来越感兴趣。 回首往事,以往过程历历在目,有痛但更有乐,我既然选择了这份事业,必将坚持下去才能干得更好,让工作能够顺利的运转下去,这就是我一个普通法律工作者应该做的。 (作者单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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