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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布5名厅级案件查办状况
作者:蒋皓   发布时间:2014-08-07 10:38:23


    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6日对外公布了河北、山东、河南、云南和青海5省分别对5名副厅级官员案件立案侦查的情况。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河北省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督学李振江(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河南豫港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霍声璞(副厅级)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常委牛皓(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巡视员宋景涛(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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