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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南警方侦破一起13年前的命案
作者:王春 刘雄伟 发布时间:2014-08-07 13:23:24
8月6日,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江南公安分局获悉,警方破获了一起13年前发生的命案,嫌疑人吴某(男,1976年出生,婺城区雅畈镇端头村人)将下班回家途中的叶某(女,1977年出生,苏孟人,某银行员工),拖到路边的桔子林里强奸,致叶某窒息死亡。目前,吴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1年11月27日晚18时许,做搬运工的吴某,骑着自行车从双龙南街往南向湖海塘方向准备回家,当骑到330国道和双龙南街交叉口时,看到一个20多岁的骑着自行车的女子很漂亮,而且拐到了岔路左边的一条小路里去了。 这个时候,吴某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下,发现后面并没有人跟来,加上天已渐渐的暗了下来,冬天的路上少有行人,吴某就忽然产生了强奸那个女子的念头。于是,吴某就掉头跟着这儿女子的方向,从岔路左边骑了进去。为了把她拦下来,吴某用力踩自行车,进了岔路口大概二三十米的位置,就超到了那个女子的前面,之后将自己的自行车停在路边,然后下车回头看到那个女子骑车过来,就挡在她的自行车前面,并用手抓住对方自行车前把手,那个女子就从车子上翻了下来。 没等那女子起身,吴某就马上从她身后,用手捂住她的嘴巴,往路边的桔子林里面拖。在拖的过程中,吴某一只手不能完全捂住女子的嘴,女子一直在喊,吴某害怕有人听到,就顺势用右手的肘部内侧勒住她的脖子,然后用左手捂她的嘴,拖了大概10来米,吴某将女子拖到了桔子林旁边的一座空房子里面。 因为吴某一路上都是勒着女子的脖子拖的,大概勒了10来分钟的样子,等将女子拖到房子里的时候,她已经没什么反抗了,吴某用手去探了一下她的鼻息,感觉还有很微弱的呼吸,然后吴某就将该女子强奸了。之后,吴某发现女子已经没有气了。 为了逃避责任,吴某将尸体藏在房子西侧的一个窨井里,然后再把窨井的盖子盖回去。接着,吴某把女子的自行车扔到桔子林里一个水池里,并将自行车前面篮子里一壶金龙鱼油和皮夹等物品拿走,之后慌慌张张逃离了现场。 事情发生后,警方根据线索进行了全力追捕,但由于嫌疑人身份不明,此案成了一起悬案。今年的5月7日,吴某因盗窃被警方治安拘留,后经多方查证,警方发现吴某与13年前的这起命有重大嫌疑。8月5日18时许,警方在婺城区罗埠镇一民宅里,将吴某一举抓获。 据吴某交待,当时吴某并不想杀死该女子,只是为了制止女子的反抗,导致女子窒息。事后,吴某后悔不已,夜间也经常被噩梦惊醒,曾经多次想到公安机关自首,但考虑到孩子还小、家庭声誉等因素,最终没有去自首。但13年来,吴某惶惶不可终日,处处担心会暴露自己的罪行,平时只能靠打点零工度日。 “现在被抓了,反而心里也平静了!”吴某说。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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