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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中院推行廉政监督卡及回访制度
发布时间:2014-08-15 09:46:06


    本网讯(谢辉)  近日,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各部门学习《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辖区基层法院实行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等制度,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

    该院要求,法院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在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相关案件受理法律文书时,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为了便于案件当事人监督,该院还在廉政监督卡上列举了18种违纪违规行为,供案件当事人在行使监督权时参考。

    该院强调,法院应当按照本院每年办案总数的一定比例,从当年审结或者执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同时,还应当对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当事人反映存在违反廉政作风问题以及其他有必要进行回访的案件进行回访,对案件当事人在回访中反映的意见应当记录在案。对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中提出的监督意见,法院应及时处置并通知案件当事人。

    考虑到少数民族地方语言的特殊环境,该院还在汉文廉政监督卡的基础上翻译出维吾尔语廉政监督卡,方便案件当事人选择使用。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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