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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检察院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提升检察形象
作者:陈雪光 发布时间:2014-08-20 13:51:29
近日,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原则,紧紧围绕上级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机制,大大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在当地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该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干警考勤制度》《干警请、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对干警上下班、请休假进行严格管理,实行考勤制度。同时,积极引导全体干警视院为家、人人爱家,杜绝铺张浪费现象。该院坚持会议召开从简,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规范公务接待,从严控制接待规格,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一律用工作简餐。 为了防止“车轮上的浪费”,该院还对《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改,明确了车辆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间、维护保养等规定。在车辆管理中,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护,每辆车配备专门的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按照公务用车的行程定量加油。申请用车的部门须统一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填写用车部门、前往目的地、带队领导等内容,经分管车辆管理的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坚决杜绝将公车用于探亲访友、接送子女家属、个人迎来送往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节假日要求公车一律入库封存,非紧急公务不得使用。 为督促上述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该院专门制定出台了《检务督查实施方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察的方式对干警在岗在位、工作作风、机关会风、内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察,每月通报督察结果。对督察发现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把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作为干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通过完善县院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机关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对于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福英如是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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