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付建国) 针对年均受结案5000件左右,而一线法官只有20余名的现状,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重新整合审判内部资源,推出法官全员办案制,让综合科室的法官分流办理案件,给案件少的庭室法官适当增加审判工作量,实现了审判人均工作量相对均衡,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双提升。
一是综合科室法官也要承办案件。研究室、政治部、审管办等非审判业务庭的法官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当中,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对审判实务的熟练操作程度,分流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类型的案件。二是打破业务庭传统界限重新分工。鉴于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辖区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分流到龙凤区法院,致使该院行政庭审判业务量较少。为此,对行政庭增加交通肇事致人损害赔偿纠纷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类案件的审判任务;鉴于审监庭工作量不大,而庭里的法官都具有丰富审判经验,为此对其增加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审判任务。三是院领导带头办案。规定凡有审判资格的院领导必须带头办案,并规定了其相应办案任务指标,要求其不仅要参加合议陪审,更要主审办案,多办观摩铁案,强化示范促审判、提质效。四是强化立案调解源头减压。立案庭法官在履行立案职能的同时,还要投入到立案调解之中,强化立案调解。一般民商事案件原则上都要先行立案调解,调解不了再根据审判流程管理进入业务庭裁判,从源头上为业务庭进行分流和减压。
全院法官都积极参与案件的审判,一线法官担子轻了,其他法官得到了有效锻炼,审判质效实现了大提升,群众满意度空前提升。近日,从大庆市中院审管办统计数据获悉,该院审判质效目前位居于全市基层法院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