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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失信黑名单”让“老赖”寸步难行
发布时间:2014-08-21 09:39:17


    本网讯(廖长春)  8月20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詹法官没想到外出失联3年之久的被执行人林某竟然会主动打来电话,并表示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请求法院将其从“黑名单”中册除。

    2009年10月,被执行人林某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10万元。2010年5月,被执行人林某生意不如人意,未归还借款。2011年4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无可供执行财产,为此,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名单”工作制度,该院将被执行人林某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今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航总局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乘措施生效后,被执行人林某寸步难行。无奈之下,出行“受阻”的被执行人林某只能主动履行义务。

    据悉,该院有341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院的生效判决,被纳入了“失信黑名单”,今后乘飞机、坐动车、住酒店、以及办理信用卡等行为将被限制。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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