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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释法说理效果好
作者:林志南   发布时间:2014-08-21 14:56:55


    “检察官大哥,我收到录取通知书了,感谢检察院对我作出相对不起诉,让我有时间备战高考,争取时间,感谢检察官对我释法教育,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福建省龙海市某中学高三学生陈某到该市检察院对检察官说道。

  据了解,今年,某中学高三学生陈某和同学几个人一起吃烧烤,陈某在喝了四五瓶啤酒的情况下独自开摩托车,在酒精的作用下失控发生翻车,造成陈某受伤及二轮摩托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院考虑到陈某造成的社会危害不大,属于高三学生,将要面临高考,从挽救的角度出发,于是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使陈某吸取教训,真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以“检察官寄语”的形式,谆谆教导陈某。

  “陈某你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因你在校学习,本着教育、感化的原则,我们决定对你不起诉,希望你汲取人生教育,引以为戒……”简单淳朴的语言,透露出检察官的良苦用心,让一个走上犯罪道路的孩子,重新找到人生的方向。

  据悉,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建立不起诉、不抗诉说理工作机制和矛盾预警机制,采取口头和书面说理相结合,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益,依法耐心解答当事人的质询,确保不起诉权、不抗诉权在阳光下行使。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尝试将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引入刑事和解制度,解答法律问题30个,说理感化13名被告人,化解矛盾27起,使公诉释法说理环节有了可操作性的规范,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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