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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检察院召开首次庭前会议提高庭审效率
作者:王满香 刘文飞   发布时间:2014-08-21 14:59:12


    近日,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就提出公诉的张某贪污、受贿一案提请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此系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召开的首个庭前会议。

    被告人张某贪污、受贿一案横跨其公职生涯十多年,金额上百万,受贿次数几十起,且被告人张某对多起受贿事实拒不认罪。该案时间跨度大,证据材料较多,案情复杂,为了便于案件审理,提高庭审效率,该院提起公诉后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法院根据该建议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张某、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会议各方就管辖、回避、出庭证人、鉴定人、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辩护人收集的证据等问题交换了意见,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庭审中审判长宣读了庭前会议各方达成的意见,被告人张某、辩护人均无异议。公诉人在案庭审时对于控辩方在庭前会议上无争议的事实简化举证、质证程序,法庭重点审理双方争议较大的证据,原本需要二三天才能审理完的案件仅用一天就完成了庭审程序,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

  庭审后,该院还多次与法院就庭前会议进行了沟通,并就庭前会议的启动程序、适用范围、召开方式、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多方面达成一致共识,以进一步利用好庭前会议制度,加快诉讼进程,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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