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虎林法院杨岗法庭多措施化解陈年上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4-09-04 13:25:24


    本网讯(任伟伟)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杨岗法庭通过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手段、措施,充分发挥法理与情理在执法办案中的作用。近日,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该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几经重审、多次上诉,历时四年的案件。这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多年的“心病”,有效的提升了全庭办案水平,更是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010年虎林市虎头镇半站村民张某(女)诉前夫宋某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初审由虎头法庭进行,虎头法庭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双方对判决结果均不满意,上诉至鸡西中院后被发回重审。该案被发回后由东方红法庭重审,东方红法庭经审理后又以判决方式结案,双方对判决结果仍不满意,再次上诉至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又被发回重审,并由杨岗法庭继续审理。

  接到这个案件后,杨岗法庭为此案专门组织召开了庭务会,对案情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充分考虑案件对各个方面的影响,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办理方案。本着“调解优先”的办案原则,办案人员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去对其诉求进行了解和洽谈,又多次通过电话、视频等沟通方式了解当事人思想状态与生活动态,并制造机会让双方当事人见面沟通,同时,多方联系半站村委会、虎林市妇联等单位参与调解。

  在杨岗法庭干警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原告张某与被告宋某各自让步,在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与子女抚养上达成和解,原告随后撤诉,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积怨。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