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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法院稳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发布时间:2014-09-10 14:23:05


    本网讯(郑运华)  近日,广西蒙山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县人民法院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至35名的议案,并任命了法院提请任命的21名人民陪审员,标志着该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又迈进了扎实的一步。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确立的将在2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工作目标。本次任命的21名人民陪审员当中,有7名是任期届满又申请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其余14名是首次担任人民陪审员,该院人民陪审员人数已达到26人,已经接近现任法官人数33人,也接近实现“倍增计划”确定的目标。这26名人民陪审员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合理,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代表,也有来自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干部、教师、退休干部,有着广泛的代表性。

    蒙山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从2005年首次提请任命五名人民陪审员开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松散管理到科学管理,从完成任务到推动司法民主和阳光司法的过程。该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合理使用,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规范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方式和流程,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改进陪审员参审机制。

    2012年以来,该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达率为100%,经评查全部为合格以上,优秀率为95%,案件上诉率为13.5%。该院有着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因其兼有司法机关和“社会力量”的双重身份,成为诉前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角色,如对一些特定行业的纠纷,由任人民陪审员的业内专家作为纠纷调解的主体,对继承析产、相邻纠纷、一般侵权等案件,邀请任人民陪审员的社区人员进行调解,对需要继续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的,及时将案情告知在基层民间调解组织任职的人民陪审员,请他们协助法院做好案件的延伸调解工作,避免矛盾的反弹和复发,做到“案结事了”。该院在诉前参与、协调或指导化解各类纠纷当中,有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约占三成左右。

    该院还创新人民陪审员工作,通过相对分组、专业指导,统一服装,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以及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便利,得到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2013年9月,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现场会在蒙山召开,该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对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也进行了大篇幅报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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