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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河林区法院专项清理执行旧案 90天执结46件
发布时间:2014-09-17 13:11:19


    本网讯(赵玉香 杨克伟)  为切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黑龙江省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针对群众反应突出的“执行难”问题,主动回应群众期盼。从6月中旬开始,在全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一举执结积案46件,占清理积案总数的92%,执行标的额47.9万元,平均两天执结一件,有力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林区职工群众享受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惠民成果。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将执行触角延伸至“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终止执行程序”、“发放债权凭证”和“调解未履行和部分履行”等四大类“执行难”案件上,案件跨越时间从2005年至2012年,执行工作小组因案施策,抢抓战机,敢于碰硬,攻坚克难,取得了执行会战的重大胜利。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排查细、措施实、力度大,在较短的时间内将50起案件中被执行人信息,包括被执行人行踪,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屋、股票、基金等财产全部排查清楚,做到了被执行人行踪清、财产清、社会关系清,并依据排查情况将50起执行旧案分类建立台帐,为下一步采取针对性的执行措施奠定了基础。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工作小组积极与公安、工商、银行、车管、交通等职能部门联络,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向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采取冻结、查封、扣划、拘留等强制措施促其履行。自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执行工作小组共集中执行7次,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9次,拘留3人次,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次5人,使一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履行了给付义务。在辖区内树立了诚实守信受尊重、失信行为受制裁的司法导向,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4起案件,执行干警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的同时,召集申请执行人说明不能执结的原因,并告知他们在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及时到法院启动执行程序。这一举措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理解,涉案当事人均感到满意。

    此次专项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整治“六难三案”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是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狠抓执法办案、推进司法为民,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的一项务实举措。柴河林区基层法院以真抓实干的过硬作风、司法为民的卓越成效向党和林区职工群众交上一份优秀的答卷。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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