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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法院邀“专家型”陪审员“坐诊”疑难案
发布时间:2014-09-28 10:26:26


    本网讯(秦剑波)  “人民陪审员提问得既专业合法、又合情合理,我们听了心服口服!”9月22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山东省滕州法院审理。庭后,双方当事人对参审的陪审员的表现赞不绝口。

    据悉,该案是一起在建筑过程中因坍塌导致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事件。被告张士太系房主,去年将建造房屋工程承包给原告张长存施工。建造过程中,张士太又将支架壳子板(民间建筑术语)的工程承包给被告周君关。周君关等人在壳子板施工过程中,浇灌的楼顶突然坍塌,致使跟随原告张长存打工的部分人员受伤。张长存先行赔偿了受伤人员部分损失,但认为事故主要原因是被告周君关施工的壳子板质量不佳,而房主张士太承担连带责任。今年7月张长存将二人起诉至滕州法院要求追偿损失。

    庭前调查中,双方当事人对坍塌原因是壳子板施工还是浇灌楼顶施工问题各执一词,而这涉及建筑专业技术知识,法官凭借法律知识难以准确判断。于是,滕州法院特意邀请了两名来自建工局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专家型”陪审员参审此案。当天庭审中,陪审员通过查看事故现场图,就施工过程情况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向原被告进行提问,大幅减少了双方争议点,也使审理中的疑难问题有了清晰的结论。    

    “此案因为有懂得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与,使双方当事人对整个案件的审判过程充分信服,也让法官断案有了可靠的依据!”在庭后合议中,该案审判长闫德龙如是说。

    据了解,在去年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以来,滕州法院特别注重选任一批来自国土、住建、农业、劳动、环保、医疗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型”人才担任人民陪审员。“对一些涉及专业知识领域的疑难案件,陪审员凭借专业知识和法官形成优势互补,既弥补法官对专业知识掌握不足的缺陷,也有利于实现案件事了人和的效果。”该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主任郝爱民介绍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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