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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社会法官“背对背、面对面”为民解忧
作者:王笑莹 发布时间:2014-10-09 10:37:33
查看纠纷现场。 自2009年河南高院提出建设“社会法庭”起,巩义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在各个村镇建立起了“社会法庭”,并由原本在村里德高望重、热心公益、有较高解决纠纷能力的群众负责日常调解工作。 10月8日,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回郭镇社会法庭“社会法官”李玉和像往常一样,又开始了他忙碌而充实的一天。匆匆吃过早饭,李玉和步行来到设立在回郭镇镇政府的社会法庭内,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接待当事人咨询、现场调处纠纷、不厌其烦地劝说…… 当天上午,在调解室内,李玉和调解了一起母子纠纷案件。儿子小张由于年轻时脾气暴躁动手殴打母亲并与母亲断绝关系,从此离家11年。现在的他经历了世事变化才明白亲情是最可贵的,他想要回归家庭重拾亲情,可母亲却仍然心有余悸。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李玉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让母子二人解开了彼此心结。 午饭过后,李玉和为了实地查看另外一个纠纷案件的现场,不作休息又连忙骑车来到回郭镇东沟村。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见到李玉和到来,双双拉着他的手不停地诉说着自己的苦衷,李玉和耐心地听着他们各自的说法并一一记录在案。 下午四点,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李玉和拿着资料又回到了办公室。在办公室继续研究现有的资料,并和其他社会法官讨论着怎样调解才最合理高效。 李玉和已经是65的老人。可是他却仍然为了本村本镇的各种纠纷而忙碌着并且分文不收。他说:“每个来找我们的邻里乡亲心里都有苦,我要给他们时间和场所让他们说,只有他们充分的信任我们,我们才可以打开他们的心结,化解矛盾。” “我们在平时调解过程中总结出要‘背对背、面对面’,‘背对背’是对双方当事人分开走访和了解,听听他们各自的说法。‘面对面’是为双方当事人安排地点,面对面坐下进行劝说和调解。我们用这种方法已经成功调解了76起纠纷,为村民服务150多次。” 办公桌边,李玉和仍然在整理着案件资料。虽不是“正牌法官”,但他却一直在为民办“正事”。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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