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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诗经看我国古代婚姻制度
作者:彭耀华 发布时间:2014-10-13 14:00:09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 即使大部分人都听过丁克这个词,还有一些人成为了丁克一族,然而,如果在基层法庭工作,你就可以轻易得出结论:夫妻因为婚后没有孩子而离婚的情况在当代社会也并不新鲜。中国人的传统思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从古至今一直被信奉,经历秦始皇焚书坑儒留存至今的《诗经》就记载了这样一则“妻子婚后多年未生孩子被离婚”的故事,即《国风·卫风·氓》。 一、结婚制度:六礼[ 《礼记·昏义》《唐律》和《明律》规定“婚”的程序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和亲迎,也称“六礼”。] “来即我谋”、“子无良媒”,商量婚事,要先找媒人,向女方提亲,即媒妁之言。得到允许之后,媒人正式向女方家里送雁,称为纳采。看得出故事中的女子与男子是郎有情、妾有意,纳采是婚姻程序的开始,所以虽然郎情妾意,女子还是等待了一段时间,“秋以为期”。男方欲择某家之女为妻后,便托媒交通女方,试探女家之意;若女家同意,则可收下男方送去的采择之礼。纳采的礼物,因人而异,因时代而异。第二步是问名,媒人手提大雁到女方家后,受到女方父母接见后,把写有男方生辰八字的庚帖交给女方,问女子姓名及生辰八字,即取回庚帖。可见,在当时,名字和出生时间不仅仅是一种国家户籍管理的登记行为,也代表一种命相。纳采仪式结束后,媒人退而复返,向女方的父母问女方之名,从纳采的仪式记载来看,纳采和问名当是同一时间进行的。既然是媒人来呈纳采之礼,男方当然早己知道女方之名,此时再问,所谓问名其实是问女方的生辰是于何年、何月、何日、何时,以备问卜,也便是“纳吉”,后来的人也称为“合八字”。 纳吉是第三步,类似今天的订婚,男方把生辰八字写在“庚帖”上托媒人送到女方家,媒人把女方的年庚八字带回男家,双方均请“先生”看看年庚八字是否相配。若八字匹配,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尔卜尔筮,体无咎言”,用龟甲卜吉凶和用蓍草占吉凶,显示吉相,婚事基本就定下来了。第四步是纳征,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相当于今天的彩礼。纳征是中国古代婚姻习俗中最重要,也最具特色的一个环节,即便是“贵为天子”的帝王亦不能免。用于纳征的物品因地域、时代、地位、贫富各有差异。聘礼无论多少,均要有吉祥的寓意,且均为偶数,取其成双成对的意思。第五步是请期,就是选日子,男家要请“先生”择选结婚的“黄道吉日”,然后派人到女方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古人的请期不是简单的告知,也是有一定仪式的。第六步是亲迎,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即为正式举行婚礼。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在夜间,迎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此俗与后世以白天迎亲、穿红色服饰的婚俗,迥然不同。自唐代开始,始将迎亲的时间改为早晨。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纳征是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 《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纳采也有用羊者。羊者,祥也,取其群而不党。 经过以上六礼,婚姻关系就算是正式成立。我们今天到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合法婚姻关系就算正式成立,而不是办结婚酒或同居就是正式成立。 二、离婚制度:七出三不去[ 《大戴礼记》,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在周代,离婚现象较为随意,周代丈夫离弃妻子的现象十分普遍,方式也很随意,谈不上什么手续,只是由媒氏记录下来罢了,叫做“书之于版”,不管他们为什么离异。离婚在宋以前叫“出妻”、“去妻”或“弃妻”,在宋以后叫做“休妻”,这种婚姻解除制度与现在的离婚制度相去甚远。“七出三不去”是西周时期婚姻解除的习惯性规定,正式归入律法,是从唐代开始的。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可见故事中的女子应该不存在以下这些情况:不伺候不孝顺公婆、不守妇道乱搞男女关系、凶悍妒忌阻拦丈夫纳妾、有严重疾病、爱搬弄是非说闲话、乱花家里的钱或者拿去给娘家花。女主人翁的娘家还有人在,离婚后后可以回去居住,没有提家里公婆去世守孝的事情,应该公婆还在世,也看不出前贫贱后富贵的情况,但是诗句中也没有一句提到孩子,可见,她被抛弃的理由很可能是没有孩子。“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女子只是抱怨男子氓的薄情、虚伪和欺骗,却对当时社会的婚姻制度无可奈何。 当今社会离婚率较高,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没有孩子仍然是对婚姻的一种重大威胁,这既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种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无可厚非,但是社会在进步,希望父母宽容一些,对子女的婚姻干涉少一些,社会也宽容一些,让夫妻双方自己决定,让社会少一些因为没有孩子而发生的婚姻悲剧。 (作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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