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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的喜酒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4-10-14 15:07:43
国庆长假,本想好好外出放松一下,不曾想,吃喜酒的请柬接踵而至,只得作罢。面对随时都有可能翩然而至的红色“罚单”,在心疼工资不够开销的怅然和困惑之余,又会不自然地想起孩童时代有关吃喜酒的故事,那没有功利色彩、纯粹是亲朋好友或邻里间相互祝福的喜酒,更显得弥足珍贵。 孩童时代,院里不管是谁家嫁女或娶媳妇,都要聚在一起吃喜酒。那时的礼品,多是送一些粮食。如十斤玉米,或一升稻谷。与主人关系亲密的,也会送上两斤或三斤面条,很少有送钱的,即使是至亲,如亲家间,也鲜有送钱的。即使送,最多也不过两三元,如果超过五元,就被视为大人情了。遇到类似大人情,主人表面上虽然高兴,但心里却很发愁,因为礼单越重,日后还情的压力就越大。所以,在那个时代,家家户户办酒席根本就没有赢利之企图。说得直白一点,吃喜酒主要是长期的风俗所致,主人也好,客人也罢,图的就是热闹和喜庆,主人更看重的则是人气。 正是因为没有赢利之企图,主人在饭菜方面很是大方,一般都要管头天晚上和第二天中午两顿饭,让左邻右舍吃饱喝足。与主人感情要好的邻居,全家人在整个酒宴期间都可以通吃,不用自己开火煮饭。生日宴或主人嫁女,多数邻居都是参加头天晚上和第二天中午的酒席。若是主人家娶媳妇,邻居们一般不参加第二天中午的宴席,而是赶赴第二天的晚宴。因为此时新媳妇已进门,参加晚宴不但可以吃到喜糖和爆米花,还可以闹新房,多数人都冲这一点而去赴宴。从经济成本来看,主人办喜酒基本上没有什么盈余。也正因为如此,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都没有什么压力,大家都觉得是凑份子聚在一起“打牙祭”而已。 与现在相比,那时的酒席根本算上不上丰盛,甚至还有点过于简单。一般情况下,桌上就是七个菜,家境殷实的主人也会办九个菜,但很少有超过十个的。从菜肴的品种来看,多系主人家自备的土豆、豆腐、豆芽、腊肉,除了油盐酱醋,基本不用花钱购买。印象中,那时的酒席总是土豆“打主力”,如土豆丝一盘、土豆片一碗、土豆炖腊排骨一钵,还有油炸的干土豆片,七个菜,土豆竟然占一半以上。除此之外,还有粉蒸猪肉,每人一块,凉拌豆芽或骨头汤炖的豆芽,吃多少就上多少。尽管菜肴简单,没有鸡鸭鱼,但客人始终吃得很高兴,尤其是一罐罐高粱老酒,更是让不少男人频频猜拳划令,将喜庆的气氛推向高潮。那情那景,至今还历历在目。 但不知从何时起,原本纯朴的喜酒变得功利起来,礼金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一样疯长,令人不堪重负。我到县城落户那年,单位里一同事结婚,我揣着五十元现金前去挂礼。一同事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现在的行情看涨了,至少得一百元。我很吃惊,当时工资不到五百元,送百元现金岂不是要让全家人节衣缩食么?没办法,我只好找那位同事借了五十元。尽管那次喜酒的菜肴十分丰富,可我一点食欲也没有。后来,送礼的行情一路飙涨,礼金的数额越来越大,很多时候我只好装聋作哑,躲过一次就算一次。尽管这样,每年都还是要送出万余元的现金,实在难以承受。 去年冬天,老家的堂哥娶儿媳,邀我回去吃喜酒。堂哥共计办了八十桌酒席,收得礼金十余万元,除去成本,也就赚了三万多。两天忙下来,堂哥累得精疲力竭。我笑他是活要面子死受罪,不如请几个最要好的亲朋,在一起聚聚更省事。堂哥头摇得像拨浪鼓,连说不可不可。他说,如果那样,自己送出去的钱永远都收不回来了,翻本的机会都没有,划不来。堂哥还告诉我,现在不少人都想方设法办喜酒,为的是收回本钱。有的人家确实没有什么大喜事,就绞尽脑汁,编造各种名目,变着花样儿办酒席。什么新房奠基、新房完工第一层、第二层、最终落成、乔迁等名目,都编出来了,光是盖房一事,就可以办四次酒席。至于说升学酒、生日酒、婚嫁酒,更是多得数不清,每到腊月,基本上家家都在办酒席,赴宴时不少人家都是全家出动,但还是分身无术,只得托人捎带礼金。有的人家为收回自己送出的礼金,实在想不出来什么名目,居然办起了母猪下崽的喜酒,一时传为笑谈。 堂哥的介绍和“高论”,着实让我大开眼界,但我还是坚持礼轻情义重的观点,劝他不要以赢利为目的而办喜酒。堂哥语气变得严肃了:“小弟呀,不要死脑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不这样做,难道辛辛苦苦地让挣来的血汗钱打水漂?如果那样的话,倒不如当个慈善家算了。不过,你要小心点,你们公务员是不允许办酒席的,躲过一劫就算一劫吧。”堂哥的话,如同针尖,扎在我的心口,好久我都喘不过气来。 一直以来,我都固执地认为,适当的赶情送礼是联系亲情和友情的不可或缺的纽带,不能全盘否定。只是令我没想到的是,如今的喜酒已离初衷十万八千里,那曾经不胜亲切的礼簿,已演变成让囊中羞涩者忐忑、让有钱者趾高气扬的镜子,着实令人始料不及。在不胜嘘唏之余,我更加怀念孩童时代的喜酒。我知道,儿时那种出于真诚祝福的喜酒已渐行渐远,纯朴的喜庆味道也已荡然无存。作为工薪阶层者,面对现时已经变味的喜酒,惟有少掺合为妙,即使无奈时偶尔参加,也不要再奢望孩童时代喜酒氛围。否则,只能是身心疲惫。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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