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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是最好的司法“防腐剂”
——广西防城港市法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工作纪实
作者:吴凰汇 栾彩云   发布时间:2014-10-15 16:32:32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司法置放于阳光之下,广西防城港市法院在司法公开上频出新招,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到审务全方位公开,“阳光司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积极推行“阳光”立案。

    全市法院创新建立了法院及党委政府门户网站链接的电子触摸显示屏,设立电子公告牌,公示并及时更新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收费标准、诉讼风险提示等信息。设置导诉台并配备专职导诉员,为当事人诉讼提供诉讼引导、材料收转等一站式服务。采取多种方式方便当事人立案,当事人可通过电话、传真、邮寄或互联网等方式将起诉状、身份证明、主要证据材料等传递到立案窗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立案庭法官通知预约当事人携带相关立案材料原件来院办理立案手续。设立“午休值班岗”,从2010年起,由一名女法官在午休时间坚守岗位,为当事人及时办理立案来访事宜。  

    积极打造“阳光”庭审。

    在LED屏幕上滚动播放开庭公告,利用门户网站、阳光司法网上传开庭公告,群众在家上网就可以了解到开庭信息。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选择社会影响较大、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在新浪微博、阳光司法网上进行直播,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在微博上直播案件61件。在法院门户网站、广西裁判文书网、防城港阳光司法网设立专栏,公开生效的裁判文书,截至9月20日,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2.15%。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群众代表、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到庭旁听庭审,今年以来已举行15次旁听庭审活动,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近500人次。

    积极开展“阳光”执行。

    利用报刊、网络、户外公告栏等平台,依法公开执行信息,并建立执行案件重大事项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执行流程、执行期限、承办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等信息,执行信息实现全国法院联网。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名单。及时向人大、政协汇报执行工作的重大情况和重点案件的执行情况,并邀请其作为执行监督员参与到执行工作中。开通执行司法查控系统,便捷地与广西国土局、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部门实现执行联动,即可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储蓄账户等情。通过发放执行员联络卡、设立24小时“老赖”举报电话等手段,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在当地报纸、阳光司法网等平台曝光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被执行人信息,进行信用惩戒,今年以来共在网上曝光“老赖”35人,以公开的方式促使16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积极落实“阳光”听证。

    将公开听证制度引入再审立案、国家赔偿以及执行程序,严格规范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防城港市中院司法鉴定中心工作实施方法》、《防城港市中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实施办法(试行)》、《防城港市中院摇珠选定拍卖机构操作规程》等制度。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机构,近年来委托评估、拍卖的案件全部按照制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有听证公告及过程均同步在网络上发布,实现网上同步拍卖。在听证过程中,邀请人大、政协、党政机关等领导到场监督听证,确保听证的公开、公平、公正。

    积极扩大“阳光”审务。

    利用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微信、短信息发送平台作为沟通交流平台,以每天更新的形式,即时发布法院最新工作动态,并在线就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截至目前,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已上传各类信息1568条,访问量为超过130万人次。组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今年先后邀请了妇女代表、学生、律师代表等近400人参观法院。积极开展“阳光评议”、案件评查、庭审评查活动,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阳光评议”6次,开展庭审评查活动20次,评查案件77件。全市法院均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截止目前共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进一步优化了外界监督的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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