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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中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促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4-10-16 11:01:43


    本网讯(郝伟)  今年以来,山西省忻州中院高度重视以公开促公正,着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撤诉、死刑案件以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案件,一律全部公开。减刑、假释案件也要求必须按规定上网。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公开统一平台,该院迅速反应,并向全部业务庭室提出明确要求,全面展开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同时,该院在官方网站公开部分文书,并在官方微博公开部分案件信息。要求应公开的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之内,在每周三上午集中提交中院宣传处进行上网发布。应公开文书未公开的,该院对部门负责人和承办法官实行通报制度,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此外,不予公开的裁判文书,要求各业务庭必须填写《裁判文书不上网发布审批表》,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院长审定签字。审定后2日内,报宣传处备案。

    截至10月14日,该院共公开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立案、信访、执行、减刑、假释等各类诉讼文书1063篇。从今年1月到9月,该院文书公开数量同比增长639%,不仅增强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而且有效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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