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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暨经验交流现场会
发布时间:2014-10-21 11:07:23


    本网讯(苏慧玲)  10月20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广西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暨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宜州召开。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金文,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韦国超,河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育伟,河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洪波,宜州市委书记黄平权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罗殿龙指出,全国“六刑会议”召开以来,全区各级法院结合实际,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刑事审判工作取得新发展,为我区边疆巩固安宁、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案件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三是司法改革取得新进展;四是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规范;五是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罗殿龙要求,一要科学研判形势,准确把握新时期刑事审判工作的目标任务,刑事审判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职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推进,必须摆在法院工作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二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参与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三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为刑事审判工作发展增添后劲,全区各级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积极推进相关改革,推动刑事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四要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和保证,要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刑事审判工作队伍。

    当天上午,参会代表们在宜州法院科技法庭观摩了一起贩毒案的庭审。在随后的经验交流会中,南宁市、北海市、柳州市、贵港市、梧州市、河池市6个中院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下午,与会代表还就刑事审判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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