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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建立案件现场走访调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23 09:33:02


    本网讯(潘慧宇)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的案件审理质量,完善法官办案的准确性,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建立了“案件现场走访调查制度”。

    该制度共罗列了15类需要进行现场走访调查的案件,其中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房屋征收纠纷以及刑事自诉等案件类型,也同时涵盖了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司法领域。该制度同时也对每一类需要进行走访调查的案件做出了相关规定,如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该制度就明确地提出了“主审法官应当深入社区和村居,以了解各个家庭纠纷所发生的具体原因以及财产现状,并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相关组织以及人员进行调解”等具体要求。

    据悉,“案件现场走访调查制度”在洪泽法院现已进入到试行阶段,该院审管办也将监督此项制度的具体执行状况,并于每季度向该院进行阶段性的通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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