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泗水县法院依法受理企业重整“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27 15:15:03


    本网讯(梁磊 范育臣)  2014年10月16日,泗水水晶淀粉有限公司因负债率达120%,严重资不抵债,向泗水县法院申请重整。10月17日,山东省泗水县法院依法裁定受理。

    因该企业拥有国际贸易的进出口权以及多项专利权,泗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10月19日,召开了涉及泗水水晶淀粉有限公司债权人及相关担保企业的沟通会,会议由县法院副院长翟广民主持,县政府特邀咨询杜润丞、县经信局局长单继福、杨柳镇党委书记张磊、县金融办主任王强等参加会议。会上,单继福局长介绍了该企业的背景及进行重整的希望,翟广民副院长从法律角度对企业重整进行了阐述,企业债权人也都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县政府特邀咨询杜润丞要求与会各方以大局为重、精诚合作,积极维护泗水良好的金融环境,审理好泗水县第一例企业重整案件。泗水水晶淀粉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领导小组及监管小组同时成立。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