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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法院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4-11-14 09:04:13


    本网讯(丘美红)  今年以来,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要求,强化“两个责任”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院始终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认真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年内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严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区高院“六个一律”规定;始终坚持自身正、自身硬,严格带好队伍,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把手”带头给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做廉政纪律条规专题讲座,层层开展集体约谈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审判监管、错案责任追究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公务用车审批使用和非工作时间封存等管理制度。纪检组监察室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突出监督主业,采取不定期专项检查或经常性明查暗访形式,加强干警履行职责、纪律作风等方面监督检查,深入回访案件当事人,了解法官公正办案、廉洁办案和工作作风的情况,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方式机制,实现内外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通过强化“两个责任”,大力构建具有法院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全年该院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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