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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路北区法院组建速裁团队打造“审判流水线”
发布时间:2014-11-18 13:56:19


    本网讯(刘玉丰)  2014年,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以“简案速裁,繁案精审”为原则,成立由5人组成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通过“审判流水线”等工作法,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工作。截止11月12日,该院简易民事案件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605件,结案525件,扣除节假日和前期准备时间,审判人员在工作日内人均月结案33.1件,该团队平均每天结案2.2件,最短结案时间为1天,最长结案时间为28天,平均办案周期为21.5天。与普通程序相比,不仅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及时快速解决了纠纷,审结的案件除涉保险案件外无一上诉、申诉,无一信访,繁简分流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甄别案件,科学分流,创新多庭协作化解模式。严把立案关,采取“门诊式立案”法,速裁团队专门安排1名干警与立案庭工作人员协作就简易程序适用、被告基本情况等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原则上将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确定为简易案件,列入“急诊”,交速裁团队审理,进行第一次繁简分流,但对找不到被告或有争议明显较大等情况的案件则定为“普通诊”,交由其他法庭进行审理。同时,该院其他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二次繁简分流,以确保简易案件用最快的速度消化,疑难案件以最大的精力化解。

    二是优化流程,速审速判,“繁简分流”提升案件质效。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该院一般在7至15天内开庭,对于争议焦点集中、较为简单的民事案件,组织当事人在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并表明有无异议,在庭审时,对无异议的证据不组织质证,简化庭审程序;在庭审中,工作力求一个“速”字,充分运用“合并同类项”等工作方法,对同一原告,不同被告或不同原告同一被告且案由相同的案件,多个案件同时审理或调解,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化解多起案件,并要求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庭宣判,制作“令状式”裁判文书,当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截止目前,共制作令状式裁判文书56件,占判决总量的25.6%;对不宜当庭宣判的案件要求宣判时间不能超过5天。

    三是送达多样,明确时限,切实缓解“送达难”问题。该院速裁团队安排两名工作人员集中送达,并采取“分拣”法,即根据案件类型、送达方式及区域等对需送达案件分门别类,通过电话送达、专人送达、邮递送达等多种方式,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开庭传票、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予以送达,尽量避免因送达原因延长审限,保障及时、高效审结案件。

    四是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打造“审判流水线”工作法。该院速裁团队共有1名审判长,2名审判员,2名法官助理。为促进工作开展,该院将审判人员与书记员整合分组,采用AB角工作方式,打造“审判流水线”作业方式。目前,团队人员分工明确、衔接顺畅,较好的完成从收案、审理、结案、归档的全部工作,确保了快捷、高效、优质的审理案件。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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