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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院获江苏省档案工作“五星级”荣誉
发布时间:2014-11-20 10:21:33
图为档案工作考核现场 本网讯(方帅) 11月18日,由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连云港市档案局组成的档案工作考评专家组一行7人对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进行“省档案工作五星级”标准评定。经考评,该院档案工作以119.5分(总分120分)高分通过验收,晋升为省档案工作五星级。 自年初确定创建省档案工作五星级以来,连云港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创建工作。行装处、教培处、宣传处、研究室等部门通力配合,新建档案库房,改造院史陈列室,档案人员加班加点,对30000册库存卷宗逐卷检查整改,对20000余盒不符合标准的卷宗盒进行更换,重新上架;新增光盘档案、实物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门类;整理全宗卷八大类约1000余件材料,完成各类编研材料76种,约10余万字;共核对、修改、著录各类档案数据8万余条;与相关部门共同鉴定诉讼卷宗2161卷,文书档案5595件。 评审组在认真听取该院关于档案室建设五星级标准工作情况汇报和自检情况报告后,通过看、查、议等方式进行实地考评,分别抽查了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基建档案、光盘档案、实物档案等室藏档案,对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基础业务、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等四个方面48项工作进行逐条逐项考核打分。通过检查评审,评审组对中院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院档案工作领导高度重视,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体制规范;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网络,档案人员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档案信息开发和提供利用工作成效显著,编研材料编写质量高,利用效果好;档案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中院档案工作达到省档案工作五星级标准(目前为全省档案工作最高等级),测评通过,并给予全省最高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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