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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云南省景谷县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纪实
作者:陈景锋 黄菊    发布时间:2014-11-21 15:20:33


    众所周知,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的必由之路。作为司法公开主体的人民法院,面对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新期盼和新要求该何去何从?此问题长期以来一直考量着各级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27日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明确提出,要以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不断拓宽司法公开范围,创新司法公开形式。该工作部署既为破解司法公开难题指明了方向;又切实加快司法公开进程,让人民群以看得见、摸得到的方式感受到阳光司法传递的正能量。

    基于这样的认识,近年来,云南省景谷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坚持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由选择性公开向全面公开、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转变,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先人一步,为司法公开创造条件

    对于司法公开工作,景谷县人民法院院长吕垠松一直有着超前的认识。他认为“司法公正不仅是司法结果公正,而且是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包含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而且还包含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此,自2011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尚未要求各级法院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前,景谷县人民法院就率先将裁判文书上传到该院网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识和行动的先人一步,为该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全面展开赢得了先机,创造了条件。2014年2月,景谷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全省第一批司法公开法院,这是县级基层法院中为数不多的几家之一。

    与此同时,该院将司法公开作为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裁判文书领导小组,负责司法公开工作的督促落实,并指定司法技术人员专门负责落实司法公开工作。该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对立案大厅、法院门集群网、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庭审直播设备等方面提供资金、设施、技术等物质保障,有力地保障司法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搭建平台,为司法公开提供载体

    立案信访是人民法院面对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也是司法公开的出发点。以此为突破口,景谷县人民法院通过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提供“诉讼指南”,摆放或悬挂展板、设立LED显示屏等方式,全面公布各类审务信息,及时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感受“一站式”服务的便捷,实现将立案大厅建设成为集审查立案、诉讼指导、材料转接、诉前调解、小额诉讼、判后答疑、申诉审查、来信来访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2013年2月,该院诉讼服务窗口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窗口示范岗”荣誉称号。

  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制度,让审判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景谷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要求,制定裁判文书上网方案,明确裁判文书的上网范围、时间、审批流程,充分体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检查督促和责任追究机制,成立裁判文书评审组,每月公布裁判文书错字、别字,对评比产生的优秀裁判文书及最差裁判文书进行通报,全力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截止今年上半年,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公布,景谷县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上传数量居全省基层法院第9位。同时,该院通过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形成工作倒逼机制,既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提升了法官司法技能,也增进了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进一步维护了司法权威,可谓是一举多得。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景谷县人民法院将执行信息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落脚点,有效构筑当事人权益保护的最后“防线”,建立执行预案制度。在案件执行程序启动后,执行人员与申请执行人共同商讨确定执行预案,相互沟通知悉的执行线索,并随时将预案执行情况和进度告知当事人。积极开展执行活动。自2013年以来,结合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开展“清积案、反规避、护民生”、“涉民生、清积案”专项执行活动,执行了一大批多年未有效执结的积案,保障执行申请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与金融、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对接,今年以来,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了失信人员名单4件4人。

    接受监督,为司法公开增添动力

    主动把权力公开给人民群众,由人民群众对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等进行评判和监督,使法院工作在接受监督中得到改进、理解和认同,这也是景谷县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中的一大亮点。一是建立《法情专报》手机彩信平台。自2013年起,该院开通《法情专报》手机彩信平台,每季度按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审判动态、工作重点等,此举得到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肯定。二是建立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制度。2013年9月4日,该院刑事审判庭在数字化法庭公开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案件最终当庭调解并兑现,新华网对案件进行全程同步网络直播,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一致好评。三是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认真选任符合条件的陪审员。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达52人,实现了法官人数与陪审员人数1:1配比。同时,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的独特作用,自去年以来还先后组织各类培训班3场次,组织庭审观摩50多人次,提高了人民陪审员正确适用法律、履行陪审职责的能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景谷县人民法院在探索实践司法公开工作中已成功地迈出坚实一步,但面对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该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而这也正是激励景谷县人民法院不断前进的动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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