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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文登法院五措并举加大执行信访化解力度
发布时间:2014-11-21 16:27:56


    本网讯( 时红霞)  今年以来,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做好执行信访预防和化解工作,将降低上访率、提高督办案件执结率摆在工作突出位置。

    风险告知,源头预防。坚持受理执行案件时一并向申请人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释明有些案件一时难以执行到位,系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暂无执行能力等原因造成,是客观存在的执行风险,不能一味转嫁到法院,并阐明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责任,从而提高了申请人的执行风险意识,引导他们理性认识法院“执行难”问题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杜绝非理性上访。

    定期排查,化解苗头。成立执行小组,每月对可能引发上访的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汇总,以案由、执行不能原因、被执行人区划等为标准将案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对列入台账的苗头性案件,由庭长带头,逐案落实专人处理。在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时,对存在上访苗头的当事人进行重点稳控,通过携同当事人共同执行、及时释明案情等方式,尽可能使其理解法院工作,并将相关案件向上级部门汇报。

    领导接访,形成合力。院长每月亲自到区委接待当事人,及时了解情况,安抚情绪,化解苗头性问题。一时难以化解的案件统一建立台账,根据案情复杂程度确定分管领导或执行局局长为包案领导,执行庭长以及案件承办人共同为责任人,限期办理。每个工作日派专人接待群众来访,逐人登记、逐案登记、逐人落实。每月通报来访情况,对反映问题较多的执行人员重点警示和谈话。开设专访电话,案件承办人联系方式对外公布。

    上级督办,重点执行。加大督办案件的执行力度,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打破合议时间限制,优先合议。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将督办案件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外公开,利用舆论和信用惩戒压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村委会及执行中受外界干预较多、较大的案件,院长、分管院长亲自协调,加强与区委政法委、人大及有关各界的联系协调,促进案件顺利执行。经多方协调仍不能执结或毫无进展的,请求上级法院指导、帮助协调,整合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管理,提高重视。对收案、分案、执行行为严格程序、分层管理,定期对每位执行员和两个庭的来信来访情况向其本人和庭长进行通报,从而不断提高干警对执行信访的重视程度。坚持对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执行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标的到位率不高的,不轻易结案;结案后当事人双方矛盾关系没有明显改善的、来访上访的、发出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放松矛盾的化解,引导执行干警切实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办理执行案件的最终落脚点。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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