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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自律
作者:黄燕 发布时间:2014-12-02 11:30:21
张伯行,有“天下第一清官”之誉。此人为官在清代康熙年间,清正爱民,政绩卓著。 他成手书《禁止馈赠檄》张贴在住所与衙门外:书曰:“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膏脂。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未不义之财,此物何来?”托事送礼的人看了此文,皆悄然离去。 读了这则故事,想到很多…… 人民法院处在社会矛盾和纷争的焦点上,法官面对的是大量的矛盾纠纷,同时也面对着社会的负能量。有人为了个人目的,为了打赢官司,为了更多利益,就会笼络腐蚀。这种不争之风是糖衣炮弹,万千沾染不得。但是,有些意志薄弱的人,防毒能力不过关,防腐栅栏不坚固,就会被“诱饵“钓下水,就会以身试法。 清代的张伯行,一位令人敬畏的清官,它能够把禁止馈赠写成檄文,并且张贴示人,真是值得古今一切官员好好学习! 张伯行“抗毒”能力可谓强矣!正是因为他的抗体强大,才让有事请托的人悄然离去。看来这是一种力量的制衡,你强我弱,你弱我强。如若弹簧原理。 办案人员的言行,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理解,此之谓“法官言行无小事”。然而现实社会具有“熟人社会”和“人情社会”的特点,人情关系干扰无处不在,金钱物欲诱惑花样翻新,法官时时处处要面对这些诱惑和压力的考验。 如果我们抗腐蚀能力强,自然歪风邪气就会后撤,反之,如果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就会严重影响司法廉洁,就会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习近平主席就任以后,国家反腐力度明显加强,这是一件大好事!但我认为国家反腐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自律。 自律,指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循法度,拿它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 如果每一位干警都能够加入到自律者这个行列中来,把自律作为一种目标,日日对照,日日自省,一定能防微杜渐。“善禁者,先禁身,而后人”,希望我们的法官,能做到管好自己的脑,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手,管好自己的腿,不该想的不想,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筑起阻挡人情、诱惑、权势的坚固藩篱。这样,我们的脚步才能走得稳、走得直、走得远。 (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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