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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公检法联手打击拒执犯罪 列出18种情形
发布时间:2014-12-03 13:19:58
本网讯(郑军 焦丽君) 11月28日,河南省焦作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工作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公检法三家单位深度联合、全力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不动用刑罚手段不足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不足以改变执行环境,不足以使‘老赖’惧怕,必须将拒执犯罪的追究作为一切强制措施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会议一开始,焦作中院执行局局长薛拥复就针对“老赖”问题表明法院的立场和态度。 为使此类案件执行工作更具操作性,焦作中院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对“老赖”进行具体“画像”,列出18种情形,如: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明显超过当地同等家庭生活水平,家中添置小汽车、营运车辆、收割机等大型生产工具;新建房屋、购买商品房和进行房屋装修、改建;出国、出境或到本市以外旅游;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员出没豪华酒店、歌舞厅、咖啡厅、夜总会或一次消费800元以上等情形,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将认为其构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严重情节。 为打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焦作市委政法委明确公检法三家单位的各自职责、分工。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要注重犯罪线索的收集,注意及时固定原始证据,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移送的符合条件的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证据确实充分的要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要及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要及时开庭、及时裁判,确保快立、快审、快判。 为加强三家单位的协调配合,市委政法委强调:对经常“失踪”的被执行人,法院在查找方面没有优势,公安机关应给予帮助,对被执行人进行查控;法院在对一些重大、复杂执行案件采取搜查、扣押、强制腾房等措施时,公安机关可以帮助协调力量,检察机关可以派员参加。 为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全市法院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站、微博等各种新闻平台,共同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将制作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在辖区重要商业区等公共场所播放,选取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集中展示打击成果,彻底打掉老赖的嚣张气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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