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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要说法女子纠集人员非法集会游行被诉
发布时间:2014-12-05 15:04:39


    本网讯(谢国淑)  亲属遭他人打伤住院,为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两女子纠集百名村民到政府上访讨要说法,并打横幅沿县城主干道游行,结果触犯刑律。近日,广西区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判处被告人粟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莫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4年4月18日,粟某某在资源县资源镇晓锦村被他人打伤住院,其妹妹粟某与其母亲莫某等人为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事的重视,准备召集人员到县政府上访。2014年4月21日9时许,被告人粟某、莫某等人在未经任何申请的情况下,纠集资源镇晓锦村百余名村民来到资源县政府讨要说法,县政府对村民代表的要求给予明确答复,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集会群众进行劝说。当日14时许,被告人莫某挂着“请求县政府为民伸冤”的牌子与其他百余村民沿城北主干道游行至十字街,并大喊“打倒黑社会,把福建老板赶出资源”等口号,县公安局局长带领干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劝说游行示威队伍,游行队伍拒不听从劝阻。蒋某等人还追打公安民警和保安。游行直至当日17时因被告人莫某劳累晕倒才结束。期间阻碍交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粟某、莫某未依照法律规定事先申请,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共同犯罪。被告人粟某、莫某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粟某、莫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性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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