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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光棍”擅卖他人地皮并勒索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2-11 10:13:09


    本网讯(吕志豪 陈全)  一犯有前科的单身男子自恃身份特殊,为了发财,在明知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自己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地皮出售给他人,当购买者在地皮上下房屋基础时,被土地使用权人制止。该男子遂耍起无赖,以自己建不成房别人也建不成为由进行要挟,向后者索要现金60000元。2014年12月11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宣判,认定被告人厉风行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厉风行系单身,一直未婚,曾因犯罪坐过牢。2008年4月,固始县黎集镇居民马春华等三人合伙受让本镇一村民组的一块地皮。2010年,被告人厉风行将三人所受让地皮中的四间擅自出售给胡华、杨东二人,每间价格为11000元,并从胡华处收款22000元。

    后胡华、杨东购买后下房屋基础,被马春华等发现并制止。厉风行遂以“房屋基础已成既成事实,自己建不成房别人也建不成”进行要挟,向马春华等索要现金60000元。

    案发后,厉风行已退赔胡华26000元,并退马春华等赃款34000元。2013年1月28日,厉风行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厉风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厉风行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上述认定,固始县人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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